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划分

        餐饮服务业一般是根据规模大小来进行分类。描述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大小的参数通常有营业面积和就餐座位数。但是有些时候这些参数不易获取。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/1488-2018《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提供了一种以基本灶头数为参数的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划分办法。如下表所示:

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
基准灶头(个) 1,<3\ge1,<3 3,<6\ge3,<6 6\ge6
对应灶头总功率(108J/h10^8J/h 1.67,<5.0\ge1.67,<5.0 5.0,<10\ge5.0,<10 10\ge10
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(m2m^2) 1.1,<3.3\ge1.1,<3.3 3.3,<6.6\ge3.3,<6.6 6.6\ge6.6
经营场所面积(m2m^2) 150\le150 >150,500>150,\le500 >500>500
就餐座位数(座) 75\le75 >75,250>75,\le250 >250>250

从上表可以看出,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是1.67×108J/h1.67\times10^8J/h,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是1.1m21.1m^2。如果我们知道一个餐饮服务单位的设备信息,那么就可以这算成基准灶头数,从而划分其规模大小。